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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价”十问:彻底揭穿保价黑幕!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文章来源: 湖南物流与采购 时间:2014年10月3日 00:00

     针对近期备受关注的快运、快递行业保价纠纷频出的问题,第一物流网旗下“第一物流研究院”进行了专项调研和分析,并发布《保价运输公路市场调研报告》。报告从“保价”运输出现的起源开始,提出“保价十问”,逐一分析了我国保价运输的发展现状、漏洞,以及通过分析保价与保险之间的异同,最后对国内保价运输的发展提出了三项九点重要的建议。现将报告内容摘要如下:
 
  Part1:货运保价十问
 
  第一问:什么是”货运保价“?
 
  回答:货运保价一般是由承担运输服务的物流企业向货主提供的一种货运增值服务。该服务以额外收取一定金额的“保价费”为条件,由物流公司向货主提供“货物保值”的承诺。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非不可抗力造成了“价值损失”时,物流公司须根据货物价值损失的情况,向货主偿付最高不超过其货物的“声明价值”的赔偿。通俗来讲,就是“你保价,我承诺。你损失,我赔偿”。
 
  第二问:保价和保险有何区别?
 
  回答:保价和保险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服务。保价服务是物流公司根据自身运营管理经验,向货主提供的便捷投保和快速理赔的服务,保价费通常由物流公司自身收取,赔偿也是由物流公司独立赔偿。二者区别概括起来,包括:承保主体不同、投保流程不同、保障范围不同、赔偿方式不同(详情在本报告后面有专门的章节介绍)。
 
  第三问:货主购买保价服务的目的是什么?
 
  回答:因为物流公司的格式运输合同中,通常都有“当货物损坏时,只赔偿运费的三到五倍”的“说法”。货主如果托运高附加值货物时,为避免货物损坏后无法获得高额赔偿,所以购买物流公司提供的保价服务。

 本报告调研了国内主要的快递和公路快运企业
 第四问:“当货物损坏时,只赔偿运费的三到五倍”是霸王条款吗?
 
  回答:在我国2009年颁布的新《邮政法》中,确实有“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的规定。但是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邮政法的该条款仅适用于“邮政企业在邮政普遍服务范围内的给据邮件损失赔偿限额”,但“快递包裹”和“普通托运货物”显然不属于“邮政普遍服务”。因此,该条款的设立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根据1921年的《海牙规则》,该条款是完全符合运输行业的“国际惯例”的。因此,该条款应定义为“符合公平交易原则的非强制性”合同条款。货主如果对此条款有意见,可以选择不托运,或者支付额外的“保价费”,以购买“获得高额赔偿的权利”。
 
  第五问:货物保价后,能够降低货损风险吗?
 
  回答:对国内绝大部分物流企业而言,由于业务流程和管理水平的限制,保价货物与不保价货物,使用的是同样的作业环境、操作员工和业务流程,因而在运输过程中获得的服务其实是一致的。因此可以认为,货物保价后,被损坏的风险与不保价其实是一样的。
 
  第六问:货物损坏的风险和什么因素有关?
 
  回答: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主要包括:装卸作业风险(高)、在途颠簸损坏风险(低)、仓库保管风险(中)。其中,风险最高的装卸作业环节是发生货物损坏最重多的环节,影响该环节的核心因素是:装卸人员的作业方式、机械化水平、包装水平。此外,在仓储保管过程中的堆放、仓库条件、安防措施,也是造成货物损坏、丢失等主要原因。
 
  第七问:当保价货物出现损坏时,应怎样处理?
 
  回答:须由货主向物流公司申请赔偿。赔偿的金额较低时(比如1000元以内),一般会由物流公司的分支机构现场认定后,直接赔付。当赔偿的金额较高时,货主方需要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货物损坏的程度,并量化为损失金额,经由物流公司总部的专门的理赔部门审定通过后,才能获得赔偿。一般情况下,一家物流公司只会在全国设立一个这样的理赔机构。
 
  第八问:当货物损失金额难以量化时,物流公司会怎么办?
 
  回答:物流公司会建议货主采取快速理赔方式,即理赔金额在1000以内时,无需提供详细证据,直接赔付(不论货物实际损失多大,只赔1000元)。或者物流公司一般会驳回货主提出的大额赔偿要求,直到货主拿出量化赔偿金额的证据(拒绝赔偿,并将责任推给货主)。此外,对于一些重要客户,物流公司则会采取协商的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
 
  第九问:当保价赔偿纠纷无法协商解决时,货主打官司的胜算有多少?
 
  回答:保价赔偿纠纷属于《合同法》管辖范围,购买了保价服务的货主在诉讼中占据明显的优势地位,但实际赔偿金额仍需经过双方认定。但是在没有购买保价服务时,货主在诉讼中没有明显优势,败诉案例亦不鲜见。
 
  第十问:关于保价还是不保价,第一物流研究院研究结论如下:
 
  结论1:根据国际惯例,承运人所提供的运输服务中,仅包含了十分有限的“货物保管服务”。基于此惯例,当货物损坏时,承运人的赔偿范围仅为所收取运费的“3至5倍”是合理的。否则,承运人所收取的运费收入与所需承担的运输风险将严重失衡,不符合公平交易原则。
 
  结论2:货主如果希望承运人承担更多运输风险,则需支付额外的费用,这种费用在快递和公路快运行业中的具体体现就是“保价费”。保价费的计算和支付都是基于买卖双方自愿的市场行为。
 
  结论3:目前情况下,货主支付“保价费”后,并无法降低货物损坏的风险,但能够在申请赔偿的时候拥有更多权益,包括更易在诉讼中取得优势。
 Part2:针对保价运输的建议
 
  运输市场繁荣兴盛的同时由于漏洞所产生的纠纷也屡见不鲜。货运企业如何合理避免纠纷?消费者如何更好地保护自身利益?物流市场要想规范服务、健康发展还需要做哪些努力?为了弥补物流市场保价运输中存在的漏洞,我们提出了几点建议,希望能对货运企业、消费者和物流市场以启示。
 
  对物流市场:
 
  1、建立规范的保价制度
 
  为了令物流市场保持稳定、健康的发展,规范的保价制度必不可少。规范的保价制度可以得到货主的充分信任,严谨的制度可以杜绝一切损害双方利益的事情发生;规范的保价制度可以简单快速的判定责任方,避免双方相互推卸责任,减少不必要的纠纷;统一、规范的保价流程和理赔时限可以最大限度的保障货主的事后利益。
 
  2、明确相关适用法律
 
  目前,快递业以《邮政法》的规定作为其保价赔偿的依据,但消费者却丝毫不知在保价赔偿上该法律并不适用,应该依据《合同法》等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进行理赔。而且从调研结果分析,不同的法官对同一件保价理赔案件的认定并不一致,有必要及时出台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使司法机关在保价条款的效力认定上统一认识,确立明确的裁判标准。
 
  3、制定有指导性的计费标准
 
  保价运输市场缺乏统一、明确的费率划分标准,令消费者无法通过简单、明了的方式对货运企业的保价费率进行对比。同时,市场还存在保价费率高低有别的问题。如果能够推出一个保价费率建议指导标准,对市场的有效竞争将是有极大好处的。并且,费率的统一可以令消费者更加关注于货运企业的服务水平,更加有利于物流市场的健康发展。
 
  对货运企业:
 
  1、设立严谨的操作流程
 
  完整规范的操作流程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作人员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因流程缺少而产生的各种问题,可以最大程度的保护企业利益不受到损害,把企业风险降到最低。例如,快递员工在收件过程中,由于没有按照标准流程明确告知消费者贵重物品需要进行保价,那么一旦在寄件过程中物品出现问题,涉及到理赔的时候,无论快递企业在赔付条款中如何注明,在法院看来都不占有任何优势。
 
  2、加强员工专业技能和法律知识的培训
 
  由于物流市场对人员需求量巨大,所以人员素质高低有别。既然货运企业无法控制招聘时的人员素质,那么可以在招聘之后利用培训的方式进行弥补。在对员工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的同时,必要的法律常识也应该同时灌输。员工的素质得到提高之后,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员工认识不足而造成的风险就会相应减少。
 
  3、对物品价值认定的准则
 
  为了解决这个难题,货运企业可以专门设立贵重投保部门来妥善安排运输、投递等问题。运输之前在双方所获信息对等的情况下,对物品价值有一个共同的认定,并同时签署一份书面协议,避免运输物品在出现问题后由于对价值难以认定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对货主/消费者
 
  1、加强维权意识
 
  目前,货主/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虽然较前几年已经增强不少,但是多数人还是秉持息事宁人的态度处理事情。即使运输的货物出现问题,只要不是太大的损失都不想打官司,宁可私下解决,吃亏也在所不惜。这种做法的普遍存在就助长了不正之风,令不法货运企业一次又一次的侵害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希望消费者在自身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2、选择可靠的货运企业
 
  货运企业的选择对于消费者来说尤其重要。一个好的货运企业的管理制度是完善和健全的,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得到尽可能多的保护。退一步讲,如果不幸遇到货物毁损或者灭失等问题,可靠的货运企业也能够遵照合同给予货主合理的赔偿,避免纠纷的发生。
 
  3、贵重物品要保价
 
  几乎所有的货运企业都会通过不合理的理赔条款把货物毁损风险转嫁给消费者。而贵重物品由于本身价值较高,碰到毁损或者灭失的可能性也较大,保价运输就成为必不可少的服务。从目前情况分析,全额保价对于贵重物品来讲是最为可靠的方式,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货主的利益不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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