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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支新招:最高法新规下的几类官司技巧运用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文章来源: 湖南物流与采购 时间:2015年2月12日 00:00

 
 
最高法司法解释新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杨律师风险防控: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就约定仲裁,则可以避免被逼迫进法院,司法地方保护和其他人情干预的不利局面也可以巧妙地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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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剑律师--法学研究生  湖南省物联会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法学院客座教授  长沙金引擎法律咨询公司董事长)

物权、知识产权确权调解协议,不能司法确认
 
最高法司法解释新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下列申请:不属于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申请确认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身份关系无效、有效或者解除的;涉及适用其他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审理的;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知识产权确权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杨律师风险防控:
1、免费的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通说像判决书一样);2,物权、知识产权确权内容复杂,涉及行政机关的行政确权,只能够通过诉讼程序来确定;3,建议将确权转换为其他交易行为。
 
  
专家意见的适用和效力
 
最高法司法解释新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代表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或者对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提出意见。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法庭上就专业问题提出的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述。
 
杨律师风险防控:1,不可随意申请专家出庭;2,仅仅专门解决专业技术问题;3,必须庭前充分慎重沟通一致以避免不利陈述;4,尽可能让专家熟悉案情、了解双方的其他证据、便于接受询问和质问还有辩解。
 
 
  用好实现担保物权的特别便捷程序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记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二)证明担保物权存在的材料,包括主合同、担保合同、抵押登记证明或者他项权利证书,权利质权的权利凭证或者质权出质登记证明等;(三)证明实现担保物权条件成就的材料;(四)担保财产现状的说明;(五)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院应当就主合同的效力、期限、履行情况,担保物权是否有效设立、担保财产的范围、被担保的债权范围、被担保的债权是否已届清偿期等担保物权实现的条件,以及是否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内容进行审查。被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审查。

人民法院审查后,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无实质性争议且实现担保物权条件成就的,裁定准许拍卖、变卖担保财产;(二)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有部分实质性争议的,可以就无争议部分裁定准许拍卖、变卖担保财产;(三)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有实质性争议的,裁定驳回申请,并告知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杨律师风险防控:1,新规利好便捷,有利于及时快速实现自己的债权。2,提出申请前,一定要律师做好“尽职调查和准备”,并就担保物权合同进行充分的实质性审查,避免浪费财力、精力后却被法院裁定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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