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调研中体会到----开公司,就是做生意。但是,开公司,绝对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做生意!
现代公司的生命目标,不外乎以资本为基础追求商业财富增长。而公司的生存和规模化发展的基石,就是公司的各项规范和制度合乎理性、合乎公司自身需要、合乎法律法规、合乎和气生财!
我们的事业,正充满活力、日进斗金、蒸蒸日上。那么,精明的老总们已经觉悟:越是又好又快发展,我们的注意力越应该多放在公司的规范化建设上。
法律是把双刃剑:保护的是权益,追究的是责任。
因此,我们说----规范化运行,是防控公司法律风险的黄金保护伞!
(杨剑律师--法学研究生 湖南省物联会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法学院客座教授 长沙金引擎法律咨询公司董事长)
应当坚持的公司治理基本原理
1,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一般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由高层经理人员组成的执行机构四部分组成。
2,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组成董事会,并将自己的资产交给董事会托管。
3,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结构,拥有对高层经理人员的聘用、奖惩及解雇权。
4,股东大会同时选举监事组成监事会,负责监督检查股市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执行状况。,
5,高层经理人员组成的执行机构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
公司治理中应当“回头望”的几个重大事项
1,公司设立契约----专人打理,重新审视,及时协商,完整修复,以防后患。
2,公司章程----重点修缮“工商登记时的章程样本、可能从公司法上直接复制下载的章程内容提要、运行中出现的危机事项”。
3,重大事权分配----补充分配会议的程序,理清权力清单,协调各方关注,确保各司其责各行其是和谐合作。
4,控股权运行----公司股权结构复杂的情形下,重点梳理各股东之间的表决权设计。
5,股权变动----股权相对自由的转让机制,是公司超常规发展的活力源泉之一。对股权交易中的各项协议条款,应当重新论证,填补空白、堵塞漏洞、严防后患。
6,公司僵局----公司僵局是指由于公司两派股东拥有的股份相等或两派董事的人数相同以及少数派股东保留有某种方式的否决权,双方都无法有效地控制公司,从而使得公司的正常运行长时期陷入停滞和瘫痪的一种状态。
当公司资合要素和人合要素发生冲突时,由于制度安排前者优先,公司僵局就可能出现。特别是家族式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其他股东较少、股权集中、产权较封闭的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由一人兼任,股东会、股东会、监事会虚设时,极易发生公司僵局。
公司僵局和公司纠纷不同,公司僵局的表现是“公司无法运行”,后果可能是公司的悲凉解体。
防控公司僵局形成的最好办法,就是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科学的、负有预见性前瞻性的设计或者及时和平协商。
7,神秘面纱----刺破公司神秘面纱,源于美国的公司法律裁判案例。律师在调研中发现,当前主要可以从公司高管的随意性决策、私自行为、财务混淆、恶意交易等方面加强规制。
8,内部损害赔偿诉讼 ----现代公司法律制度已经完整地设计和预制了公司股东对公司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权力机关和公司高管人员的损害赔偿起诉权。公司在纠纠纷发生前,应当在章程中悉数明确各方行事的规范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