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违法犯罪 鼓励积极举报”
为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
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
湖南省公安机关出台了相关举报奖励办法
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如经查实
将有机会获得最高30万奖励!
为进一步激发物流企业、园区从业人员参与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积极性,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下文分类整理举报内容、举报方式、奖励条件、奖励标准、保护机制等相关内容及案例。
一、关于举报方式
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可以通过拨打110、来信、当面、短信、微信、互联网邮箱等途径向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或0731-84590792 (禁毒总队)
微信公众号:湖南禁毒
信件邮寄或来访地址:湖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长沙市八一路110号)
二、关于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对所举报情况的真实性负责。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金的,除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外,所骗取的奖金予以追缴,返还国库。
三、关于举报人信息安全保证
公安机关对举报人和举报线索都将严格保密,举报人要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同时做好保密工作。
四、关于举报奖励
举报毒品案件违法犯罪行为,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按《湖南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试行)》和《湖南省公安机关实施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操作细则(试行)》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据悉,湖南省各市州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相继发布了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的通告,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可通过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或专门的信息公开平台搜索相关信息。
《湖南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试行)》
第十二条 举报毒品案件违法犯罪行为,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按下列标准视情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举报吸毒人员的,每查获1名奖励300元;一次性查获吸毒人员5名以上的,奖励以2000元为起点,每增加查获1名吸毒人员奖励300元,以此类推,每案最多奖励5000元。
(二)举报存在吸毒问题场所、窝点,查获吸毒人员3名以上的,每案奖励3000元。
(三)举报缴获非法持有毒品10克以下的,奖励500元。
(四)举报毒品犯罪的,按缴获海洛因或冰毒数量折算进行奖励:
1. 50 克 以上不满 100 克 的,奖励4000元;
2. 100 克 以上不满 500 克 的,奖励6000元;
3. 500 克 以上不满 1 千克 的,奖励1万元;
4. 1 千克 以上不满 5 千克 的,奖励2万元;
5. 5 千克 以上不满10千克的,奖励3万元;
6. 10千克以上不满50千克的,奖励5万元;
7. 50千克以上的,奖励8万元。
(五)举报走私、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的,根据管制级别和缴获数量进行奖励:
1.缴获一类管制品种的,每千克奖励300元,每案最高奖励3万元;
2.缴获二类管制品种的,每千克奖励200元,每案最高奖励2万元;
3.缴获三类管制品种的,每千克奖励100元,每案最高奖励1万元;
4.缴获麻黄素、羟亚胺、1-苯基-2-丙酮等制毒前体的,每千克奖励1000元,每案最高奖励6万元。
(六)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查获罂粟1000株以下的,奖励1000元;查获罂粟1000株以上的,奖励3000元。
(七)举报制造、加工毒品厂(点),每查获1个奖励5万元。
(八)根据举报,每抓获1名在逃毒品犯罪嫌疑人的,奖励3000元;抓获被公安部、省公安厅悬赏通缉的在逃毒品犯罪嫌疑人的,按照悬赏规定奖励的数额进行奖励。
(九)根据举报,每破获一起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的,奖励2万元;每破获一起省公安厅毒品目标案件的,奖励1万元;每破获一起市州公安局毒品目标案件,奖励5000元。
安检、旅检、货检、邮检、物流、快递等从业人员在查检工作中发现并举报毒品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的,按照所缴获毒品、涉毒物品的数量及奖励标准,对提供毒品犯罪线索人员进行奖励。
http://gat.hunan.gov.cn/gat/jwgk/zfxxgk/xxgkml/fgwj/sgat/201606/t20160614_14735362.html
《湖南省公安机关实施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操作细则(试行)》
第六条 负责案件办理的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当在受理举报人举报之日起30日以内,将查证进展情况通知举报人。
对于符合《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奖励条件的举报人,应当在根据举报线索对毒品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告知其申请举报奖励。举报人应在接到举报奖励告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奖励申请。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出奖励申请的,视为放弃奖励权力。举报奖励部门在收到奖励申请后,应在3日内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书面或者电话通知举报人。
第八条 举报人对举报奖金有异议的,案件侦办单位应及时对照奖励标准做好解释工作。如仍存异议的,以所属地公安机关名义书面报省公安厅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审查。复核审查以一次为限。省公安厅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意见为最终意见。
第十一条 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60日内领取,逾期无正当理由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由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填写工作说明,举报奖金通过公安机关警务保障部门返还国库。
第十三条 各级公安禁毒、纪委、警务保障、警务督察部门对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的受理、审核、审批、发放等工作进行督察检查。对于应给予举报人奖励而未奖励的,由警务督察部门予以通报;对于编造事实等骗取举报奖励的,一经查实交由纪委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http://gat.hunan.gov.cn/gat/jwgk/zfxxgk/xxgkml/fgwj/sgat/201606/t20160614_14735361.html
五、举报奖励案例
2022年1月19日记者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会同国家邮政局等部门开展寄递渠道禁毒百日攻坚行动,破案1709起,其中破获涉寄递渠道部督毒品目标案件62起,打掉团伙网络60余个,抓获吸贩毒人员2946名;公安禁毒部门根据举报破案135起,奖励快递小哥125人,兑现奖励资金84.8万元。
案例一:
2021年10月20日,永川区一快递小哥在工作中发现快递内有毒品疑似物,立即上报公安机关,后民警从该包裹内查获冰毒1.3克,麻古0.16克。永川区公安局对提供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的快递人员颁发了1500元奖励金。
案例二:
2016年广州市白云区公安分局在一名“快递小哥”的举报线索下,成功查获暗藏在一批寄往境外货物中的300公斤冰毒。5月18日上午,广州警方对认真落实物流寄递行业工作要求、积极举报线索的该名“白云快递小哥”奖励现金10万元。
全民禁毒 人人有责
欢迎物流一线从业人员踊跃举报涉毒线索
打击毒品违法犯罪 掌握“财富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