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运函〔2021〕16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总工会:
按照2021年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进“司机之家”建设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扩大“司机之家”覆盖范围,提升运营服务质量,切实改善广大货车司机停车休息环境和条件,做好货车司机入会维权服务工作,经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同意,现就深入推进“司机之家”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司机之家”建设的重要意义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司机之家”建设作为改善货车司机从业环境,增强货车司机从业获得感,促进道路货运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载体,按照2021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推进“司机之家”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需求导向、系统规划,统筹布局、分步推进,创新模式、整合资源,依托现有国省干线加油站、物流园区、工业园区服务设施等,指导“司机之家”建设运营单位结合货车司机停车休息实际需求,为货车司机提供停车、休息、就餐、洗浴、洗衣、如厕等基本服务,切实改善货车司机停车休息环境和条件,让货车司机能够“吃口热饭、喝口热水、洗个热水澡、停个放心车”。
二、提升“司机之家”服务品质
为进一步增强“司机之家”的实用性,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聚焦货车司机运输途中基本停车休息需求,组织修订了《“司机之家”建设运营服务规范》(见附件1,以下简称《规范》)。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会组织要指导“司机之家”建设运营单位按照《规范》要求,结合货车司机消费水平和特点,因地制宜开展“司机之家”建设运营,对已投入运营的“司机之家”进一步完善相关服务功能,推出让货车司机愿意用、用得起的餐饮、停车、休息、洗浴、洗衣等服务。要不断强化“司机之家”服务阵地作用,依托“司机之家”积极探索货车司机入会维权服务的新模式、新做法,切实维护货车司机合法权益。
三、加强“司机之家”宣传推广应用
为进一步扩大“司机之家”服务覆盖范围,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发了线上“司机之家”小程序(使用指南见附件2),为货车司机提供“司机之家”宣传展示、精准推送、评价投诉、工会维权等公共服务。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线上“司机之家”小程序以及报刊、互联网、移动新媒体等渠道,广泛普及“司机之家”服务功能,大力宣传货车司机入会政策和维权服务举措,让广大货车司机切实享受到“司机之家”的暖心服务。要引导组织“司机之家”建设运营单位及时在“司机之家”小程序上动态更新相关服务信息。
四、强化“司机之家”服务监测分析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总工会要加强对已投入运营“司机之家”服务质量的跟踪监测,充分利用线上“司机之家”小程序评价投诉数据,督促指导“司机之家”运营单位改进提升服务。组织开展“司机之家”全面自查,对已关门歇业等的“司机之家”要及时进行清理;对功能不实用、定位不准确、服务口碑差、投诉举报多的“司机之家”要督促限期整改。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总工会要汇总自查中拟清理、限期整改的“司机之家”名单,于2021年10月31日前报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将通过暗访、大数据分析比对等方式,对各省份“司机之家”运营服务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及时清理不符合运营服务要求的“司机之家”。
五、做好“司机之家”专项补助发放
中华全国总工会拟为2019年验收合格的“司机之家”发放一次性专项补助,用于“司机之家”购置服务设施设备、公益物品及工会活动费用开支,补助标准为5万元/家。各省级总工会应在联合跟踪监测的基础上,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补助发放范围,填报《“司机之家”经费专项补助申领表》(电子版可在中华全国总工会官方网站“司机之家”专栏下载),于2021年10月31日前报中华全国总工会。
六、做好“司机之家”建设验收工作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总工会要按照2021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推进“司机之家”建设的工作部署,指导“司机之家”建设运营单位有序开展建设,确保完成建设任务。要组织行业专家对2021年“司机之家”建设项目进行现场考评验收,验收结果于2021年11月30日前报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
七、摸底“司机之家”建设需求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总工会深入调研了解货车司机群体停车休息需求,结合货车司机集散特点,依托既有的公路网络、加油站、物流通道和相关枢纽布局,加强与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等骨干企业沟通联系,做好统筹规划,研究提出本辖区“十四五”期“司机之家”的数量规模、布局选址等,填写《“十四五”期拟建“司机之家”基本信息表》于2021年11月30日前报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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