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社会物流统计工作培训会上的发言
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处 李敏慧
2018年3月16日
同志们:
值此春暖花开、万物复苏的美好三月,省发改委和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共同举办首次全省社会物流统计工作培训会,正式启动了全省物流统计工作。会议主题是部署全省社会物流统计工作,交流经验做法,开展物流统计报表制度培训和直报系统现场演示。这次会议得到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领导、专家的关心指导和鼎力支持,省经信委、交通厅、商务厅、统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百忙之中都到会指导,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做了大量工作。在此,我代表省发改委表示衷心感谢!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社会物流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大家知道,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仓储、货代、信息等产业的复合型服务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现代物流业也是国家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支撑。党的十九大开启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征程,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要着力推动质量、效率、动力三大变革。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把物流业作为基础设施,摆在与铁路、公路、水运、航空同等重要的位置。在这个大背景下,开展全省社会物流统计工作、提高物流科学决策水平既是现实需要,也是大势所趋。
一是开展社会物流统计是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的需要。国家高度重视现代物流发展和物流统计工作,2004年开始启动全国社会物流统计制度。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多次出台促进现代物流发展和降本增效的政策意见,并委托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部署、积极推进全国各省市区社会物流统计工作。2017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继续组织实施社会物流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552号),要求尚未开展统计工作的省市区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尽快启动。为此,省发改委、统计局和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组织进行多方调研,向省政府提交了报告和请示。省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和支持,向群常务副省长去年两次做出重要批示,指出“此事很重要,请发改委研究并落实”,“请财政厅、统计局大力支持、配合”。按照国家部署和省领导指示,参照国家和兄弟省市做法,省发改委制定发布了《关于组织实施社会物流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湘发改经贸[2017]1039号,以下简称《制度》),决定从2018年开始,由省发改委牵头,组织在全省开展社会物流统计工作,由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具体组织实施,省统计局加强业务指导和数据共享。
二是开展社会物流统计工作有利于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水平。经济信息资源是战略资源。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了互联网与物流业的深度融合,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将催生“万物互联”新格局。作为基础依据和核心内容的物流统计数据已成为国际国内、社会各界重视和关注的热点。物流业运行情况是宏观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当前,我省经济运行中的物流成本依然偏高,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还在16%以上,与国内发达省市相比有较大的差距,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经济发展环境和产业竞争力。及时、全面、准确地采集和有效开发利用社会物流统计数据,有利于各级政府提高物流发展科学决策水平,切实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对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将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是开展社会物流统计工作有利于引导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物流统计是促进物流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对于准确把握物流运行情况和发展趋势具有重要作用。应该看到,近几年来我省物流业发展的确取得了很大成绩:物流总量初具规模,物流设施网络初成体系,物流企业初显实力,物流发展环境初步优化,物流降本增效初见成效。但也要清醒认识到,我们在市场主体、服务能力、基础设施和科技投入、业态创新与产业供应链等方面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对物流服务的需求、与建设现代物流体系的目标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通过物流统计加强分析研究,可以总结成绩和优势,找准差距和不足,深挖问题和原因,预判趋势和风险,引导全行业调结构、强弱项、补短板,推动全省物流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各级各部门和有关企业都要提高对物流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物流统计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自觉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保质保量做好社会物流统计工作
数据质量是物流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只有提供真实可信的统计数据,才能准确反映物流行业发展全貌,才能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优质服务。开展社会物流统计工作,必须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真正作为核心任务和中心工作来抓。要突出抓好三个方面:
一是要确保统计企业的代表性。统计调查企业的数量和结构直接影响数据质量。根据国家要求,我们按照坚持企业规模水准、展现区域覆盖面、突出A级物流企业主体地位、注重物流专业分工的代表性等原则,确定了首批300家样本企业,包括了工业、批发和零售、物流等领域的一批代表性企业,覆盖货物生产、流通和物流运输、仓储、货代等各种经济类型。今后,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对重点工业、批发和零售业调查企业进行重新梳理,在保证总数只多不少的情况下,把体现本地区经济发展特点的代表性企业纳入进来。深入了解分析不同行业和企业的物流成本构成、水平、发展变化趋势以及国内外对比情况,逐步建立行业物流成本对标体系,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运作成本,提高效益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
二是要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和时效性。各调查企业要按照《制度》要求,建立规范的物流统计台账,如实准确填报企业调查表,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湖南省物流与采购网”统计直报系统报送相关数据报表。要依法统计,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拒报统计数据,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三是要确保统计口径的一致性和可比性。各市州物流工作牵头部门要按照《湖南省社会物流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的物流统计工作,确保全省和全国范围内物流统计方法的统一性,统计口径的一致性和统计结果的可比性,不断促进物流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切实加强物流统计工作的组织指导
物流统计工作是个系统工程,必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共同高效完成任务。
一要加强组织协调。各级发改部门、物流工作牵头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社会物流统计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加强综合协调,加强人力、物力和经费支持保障,在保证省级物流统计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积极推进本区域物流统计工作。要会同统计部门和行业协会,抓紧建立健全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统计工作协调机制,督促指导调查企业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落实各项统计任务,按时按质按要求报送统计数据报表,确保物流统计质量和时效。要组织力量,紧紧围绕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不断深化数据挖掘和分析,准确反映物流运行态势、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请各级统计部门加强统计业务指导和数据共享,协助开展调查企业遴选、统计人员培训工作。请经信、商务、交通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二要切实落实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首批300家样本企业都是全省各区域各专业有一定规模和代表性的企业,大家一定要增强法治意识,勇于担当社会责任,把物流统计工作当作企业份内的事来办,保持统计工作人员相对稳定,支持统计人员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具体承担本区域物流统计日常业务工作的行业协会,要确定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办法,优化操作流程,确保统计工作顺利推进。
三要高效利用统计成果。我省社会物流统计制度主要由社会物流统计报表、物流运行景气指数、采购经理人指数(PMI)三个部分组成,拟分三步实施:从今天起启动社会物流统计报表制度和网上直报,3月底完成汇总分析,在此基础上研究编制物流景气指数,适时开展PMI调查分析,并完成首次报告。通过这三个统计制度的实施和不断完善,努力形成既有时代特征又有本省特色的湖南物流统计工作新格局。为充分开发利用物流统计数据,各级发改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和协会,抓紧建立物流统计形势分析会议制度,组织开展月度情况调度和季度形势分析,针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及时发现行业发展的特点、趋势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决策咨询建议。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要定性和定量调查相结合,及时监测分析物流运行态势,反映物流需求、供给、效率、成本和效益等方面的发展情况,预测整体经济走势,组织编制发布物流运行景气指数、采购经理人指数(PMI),研究形成现代物流业年度发展报告,为政府和企业决策提供统计支撑。
同志们,党的十九大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新的形势对物流发展和物流统计工作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我们要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努力提升物流统计工作质量,为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立现代经济体系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