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根本上靠劳动、靠劳动者创造。”习近平主席,在2015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的讲话中如是说。
近年来,在蓬勃发展的物流产业中,也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物流劳动者(企业、单位和个人),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为我国物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我国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结构调整提供了重要引领力量和保障支撑,为小康社会的建设、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添砖加瓦。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激励全国物流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国物流业更加快速健康发展,从2007年开始,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物联)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开始举办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表彰活动。
2015年4月20日,人社部、中物联联合下发了《关于评选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66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开展第三次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时至今日,历时一年多的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推荐、审核和公示等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将于5月20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
此次评选工作的进展情况如何,评选范围、推荐标准又是什么?有多少企业(单位)和个人分别成为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相信这都是大家感兴趣的。
为此,5月18日,现代物流报·第一物流全媒体(微信:cn156news),专访了全国物流行业劳模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全国物流行业评选表彰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中物联副会长兼秘书长崔忠付。
第三次评选:优中选精的大合唱
此次评选是继2007年、2011年后开展的第三次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模评选活动。崔忠付告诉现代物流报·第一物流全媒体(微信:cn156news)记者。
(1)积极申报: 2014年11月17日,人社部部署2015年授予部级荣誉称号表彰计划工作,中物联于2014年12月向人社部申报表彰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表彰计划。
2015年2月3日,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复函中物联,同意在2015年表彰“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 “全国物流行业先进工作者”和“全国物流行业劳动模范”。
(2)精心部署:两个多月之后,2015年4月20日,人社部和中物联共同下发了《通知》。崔忠付告诉记者,此次评选实行差额推荐,推荐名额按照表彰名额的120%确定,即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60个,全国物流行业先进工作者和全国物流行业劳动模范264名。
2015年6月9日,中物联与人社部共同召开评选部署工作座谈会,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流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员参加,对人社部函(2015)66号文进行解读;对申报与评选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解答;对评选表彰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把全国物流评选表彰工作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3)地方配合:据崔忠付透露,按照评选工作程序和要求,各省市及时下发文件布置评选工作,并相应成立了由物流主管部门牵头部门、人社厅和省级物流协会组成的省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于2015年11月把推荐名单上报全国物流行业评选表彰小组办公室。
(4)多层审核:本着尊重各省区市意见的原则,评选工作组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及规定,对各省名单进行了初步审核,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超报较多的省市进行了多次协调并调减了名额,并把初审名单报经人社部批准后,于2015年12月3日下文返给各地,由各地公示。2016年3月,经各地进一步核实并在全省区市范围公示后,陆续将最终推荐名单报送全国物流行业评选表彰小组办公室。
评选范围:这些不同需知道
对于大家较为关心的哪些企业(单位)和个人能参评?60个先进集体名额和264个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分配的依据是什么?崔忠付给予了正面回应。
评选范围之先进集体:全国物流行业企事业单位、物流协会及内设机构的处级及以下单位和临时集体等。
评选范围之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全国物流行业企事业单位、物流协会的在职职工等。
崔忠付特别强调指出,与前二次评选不同的是,此次各级物流行业牵头部门不在参评范围。
名额分配依据:依据各地经济总量,重点考虑物流发展较快地区、均衡考虑中西部地区的原则。
崔忠付举例说,沿海地区物流业相对比较发达,在名额分配比例上都已考虑进去。如辽宁省的名额中要包括大连,浙江省要包括宁波,福建省要包括厦门,山东省要包括青岛,广东省要包括深圳,北京要包括总部设在北京的全国性物流公司等。
标准严苛:还有哪些你没做到?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第三次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模评选活动,共评选出56家先进集体、24名先进工作者、182名劳动模范。
具体什么样的条件,才有资格成为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
崔忠付告诉记者,这需要集体和个人在行业内具有较为突出的实力和贡献。
(1)先进集体
必备条件: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团结好、作风正;重视和谐企业建设,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事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重视环境保护,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企业信用等级达到AAA级;
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劳动生产率高、资产质量好、服务效率高;
文明安全生产,近4年来未发生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未拖欠职工工资,未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成功地运用与创新国内外物流理论与实践,物流发展目标明确、规划科学,建立了现代物流运行体系和先进的物流管理体系,物流综合水平在本地区居于领先地位。
②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在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优化组织结构,加强内部管理,转换经营机制,深化改革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
③持续发展能力强,企业竞争能力和市场快速反应能力突出;客户满意度高,物流业务实现信息化和网络化管理;经济效益居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全国同行业前列。
④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发展,重视企业文化、品牌文化建设、社会责任建设。在加强经营管理人员思想、作风、廉政建设以及提高职工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发展能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⑤职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有过硬的技术本领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单位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在增强企业竞争活力方面成绩突出。
⑥在其它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2)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
必备条件: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从事物流工作4年以上,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学习业务、钻研技术、苦练操作基本功、创造先进操作法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劳动效益在同行业居领先地位。
②在改善物流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做出显著贡献。
③在深化企业改革、推动重组改制、加强科学管理、实现资本保值增值中做出显著成绩。
④在推进物流技术进步、组织研究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带领企业创新服务模式、开拓物流市场、推行品牌战略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⑤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社会责任建设,维护职工利益,坚持文明生产、安全生产、职工劳动保护等方面成绩突出。
⑥在苦、脏、累、险等艰苦岗位,生产后勤保障岗位上勤奋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
⑦在防止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抢救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方面有重大贡献。
⑧在构建和谐企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坚持诚信经营、参与公益事业、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⑨在其它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公正严格:无任何收费,你放心!
在数以万计的物流企业和数以千万计的物流从业者中,56个先进集体、24名先进工作者和182名劳动模范,无疑是行业中的佼佼者。
然而,有人不免担心,这份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名单是否有“水分”?是否“含金量”十足?是否是我国物流行业的杰出代表?
崔忠付说,此次评选工作坚持“三公”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本单位公示、省级范围公示和全国范围公示。
而且,评选过程中要坚持以下三项原则:
(1)优中选优,突出业绩:崔忠付表示,评选推荐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同时充分考虑其一贯表现。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得到干部群众公认。评选工作要面向全行业广泛开展,要兼顾物流各领域,兼顾欠发达地区,兼顾少数民族代表,兼顾女职工。
(2)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评选重点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干部职工,尤其向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岗位工作的同志倾斜。行业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省级以上协会及负责人、副司(局)级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及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
崔忠付告诉记者,先进集体评选中,企业不少于80%,其中基层一线单位不少于60%。先进个人评选中,劳动模范不少于80%,对企业负责同志有严格比例要求。
(3)严肃纪律,加强监督:为了确保评选的公正性,确保评选表彰质量,全国物流行业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建立了评选推荐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所有侯选集体和个人平等参选,不搞“弱势陪选”。
崔忠付强调指出,对未按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其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对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各地评选机构在评选、审查过程中,一律不得向评选单位和个人收费或变相收费。
此外,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的单位,其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对获得荣誉称号后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法违纪行为要撤销其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