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贺登才
一、《交通物流19条》的重要意义
① 全面看待物流业“降本增效”面临的形势。一是充分肯定物流业降本增效取得的积极成效。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计,我国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2013年为18%,2014年为16.6%,2015年16%,2016年上半年14.6%。这其中固然有宏观数据变动、经济结构调整(服务业占比增加)等因素,但与物流业提质增效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二是充分肯定物流业政策环境所起的推动作用。2014年国务院发布《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之后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等各有关部门及各地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促进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物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三是充分肯定交通运输业对物流业降本增效所做的贡献。交通运输是物流业的基础环节和重要载体,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逐步完善和交通运输政策环境的有效改善,以及交通运输战线全体职工的努力工作功不可没。
② 充分认识物流业降本增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物流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所有的物质资料生产都必须经过物流环节才能实现其商品价值。
近年来,我国物流业虽然有了较快发展,但成本高、效率低、环节多、衔接差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运营环境中存在的审批多、收费高、行路难、负担重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而且解决起来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已出台政策难以真正落地。物流业又是劳动密集型行业,仅公路货运领域就有2000多万货车司机,再加上物流辅助人员,其供养人口应该上亿。物流业降本增效,不仅关系到企业效益、行业发展和实体经济,还是连接民生和社会的大问题。
③ 《交通物流19条》出台意义重大。一是符合党中央、国务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策导向,是全面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的重大举措,也是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即《国办发物流16条》)的具体行动。
二是符合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物流业动能转换、结构调整,营造环境,创新发展的客观要求。
三是符合交通运输部门工作职能定位和和交通运输业与物流业融合发展的实际需要。随着“19条”以及与物流业相关政策的出台和落实,相信能给物流业发展带来实实在在的“利好”,从而促进实体经济降本增效。
二、《交通物流19条》的主要内容
《交通物流19条》的主要内容,指导思想正确、工作目标明确、主要任务准确。体现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具有鲜明的创新性和很强的针对性。
一是指导思想正确。“19条”提出来以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为导向,以提升运输链综合效率为着力点,以结构性调整、制度性改革、技术性创新为路径,切实推进物流业集约化、智能化、标准化发展,实现交通运输与物流深度融合,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效运行注入新活力。并明确了市场主导、政府引导;问题导向、重点突破;锐意创新、技术支撑;多业融合、协同联动等基本原则。
二是工作目标明确。“19条”提出经过持续努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经济便捷、高效优质的交通运输物流服务体系,物流运行效率明显提升,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物流成本取得积极成效。要切实增强交通运输在物流业“增效”中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交通运输在物流业“降本”中的先行作用;全面提升交通运输与物流业融合发展的水平;有效改善交通运输物流发展环境。
三是重点任务准确。“19条”提出了5大类19项重点任务,制定了“三年行动计划”并做了司局分工。
5大类任务分别为:完善衔接顺畅的基础网络、构建集约高效的服务平台、提升运输链条的组织效率、健全匹配协调的标准体系、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可以概括为:连网络、建平台,串链条、强标准,造环境。既针对交通运输在物流业发展中的短板和瓶颈问题进行补强,又结合物流业未来发展需求,积极拓展服务领域、鼓励发展新兴业态。
19项重点任务主动谋求与物流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强化部门间、区域间、各种运输方式间的协同发展,全面围绕切实发挥交通运输在物流业发展中的基础和主体作用而展开。
三、物流业“降本增效”的着力点
物流业降本增效,不是要一味降低运输及物流服务的价格,主要应该通过简政放权、减税降费,营造创新发展的环境,通过市场的力量,增加衔接协调,优化资源配置,从整体上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同时要增强物流企业创新发展的后劲。结合“19条”重点任务及行业实际,以下几方面应该作为物流业“降本增效”的着力点。
一是网络通。包括物流大通道多种运输方式的衔接,也包括物流枢纽和节点建设,特别是国家级物流枢纽的统一规划建设,各地方物流园区纳入国家基础设施“一张网”。同时,着重解决重点港口和大型综合性物流园区集疏运问题,打通枢纽节点微循环“最后一公里”。
二是平台兴。像重视交通基础设施一样重视物流平台建设,包括公路港、铁路港、无水港等实体平台,也包括各种类型的信息平台。要加强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保证其公益性。推进政府部门信息公开,促进相关信息互联应用。开展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无车承运人试点,要消除试点企业在开票、纳税、进项抵扣等方面的瓶颈制约。支持平台型企业联盟发展,推进基础设施网络、运输组织网络和物流信息网络等多网协同联动,推进传统交通运输企业向现代物流转型。
三是行路畅。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深入推进甩挂运输,完善农村物流服务网络,推进区域交通物流一体化和运输跨境便利化。充分考虑我国在用车型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通过政策引导,市场推动,逐步推进车型标准化。推进城市配送车辆统一标识管理,为配送车辆进城通行停靠装卸作业提供方便。推进货运车型计重收费ETC应用,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降低公路运行成本。推动跨省超限运输由起运地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受理,促进重点建设工程大件运输便利化。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和进出境快件通关手续,探索快递企业工商登记“一照多址”等。
四是负担轻。提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取消和调整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采取网上审批、异地年审、无纸查询等办法,简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年审手续,优化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核制度。切实落实《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取消营运车辆强制性二级维护检测。完善公路收费管理和监督执法。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科学合理确定公路收费标准。
据调查,目前过路过桥费已占公路运输成本三分之一左右,深圳、湖北、山西等地已经开始降费行动。建议各地从政府还贷公路做起,采取增加投入,改善管理、加强监督等手段,逐步降低收费标准,为物流业降本增效及增强本地投资吸引力做出贡献。
我们了解到,经过连续治理,公路“三乱”问题已有收敛。但仍需规范车辆超限处罚标准,杜绝“乱罚款”“以罚代管”等现象。要规范铁路、港口、机场、海关等各环节收费项目。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及收费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乱收费行为。
《交通物流19条》特别提到,推动完善物流业“营改增”政策。促进物流各环节增值税税率统一,探索物流领域增值税差额抵扣。针对交通运输进项税抵扣不足问题,研究推进落实将过路过桥费、房屋租赁费等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支持企业实行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营改增”试点政策实施以来,物流业特别是公路运输业“税负只减不增”的政策尚未落实。我们建议对物流业采取“降低税负、统一税率、取消补贴、规范运作”的税收政策。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作为行业社团组织,多年来得到企业信赖和政府支持,参与了国家有关物流规划及政策的制定工作。我们将依据交通运输部《交通物流19条》的政策指导,密切联系企业,加强调查研究和政策宣贯,为物流业“降本增效”做出新的贡献。
(作者系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