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扶持赣州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赣州将通过推动建立区域性金融资源共享机制、鼓励境内外金融机构设立经营性分支机构、支持和鼓励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完善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等措施,推进金融服务区域化、引导金融资源优化配置、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实现金融信息共享,努力打造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地区的金融中心。
我省在《江西省物流调整和振兴规划》中,将赣州列为国内地区性物流节点,辐射赣中南和周边四省13个城市。为此,赣州将进一步完善商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仓储物流配送标准化应用水平,搭建物流配送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商贸物流经营模式创新,优化城市统一配送,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物流和农村商贸物流。特别是赣州综合商贸物流园的规划建设,标志着赣州区域性物流中心建设迈出了关键步伐,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记者鄢朝晖)